• 最新公告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地址:北京市三环某某楼2201室
  • 电话:18911603110
  • 传真:010-68888888
  • 邮编:471000
  • 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- 幼儿教育
  • 幼儿园该不该收保险费 教育部门强调两点原则
  •   (记者 原野)“我的孩子今年刚转入萧山区某幼儿园,在收取学费、车费的同时,学校通知我另外再交一笔保险费,请问这笔费用该不该交?”2月16日中午,市民李先生致电本网教育帮忙热线向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。

      记者联系上了李先生孩子所在幼儿园的黄园长,黄院长解释说,通知李先生要交的保险费是中国人保的儿童意外险,参保费用为每学期50元,杭州的幼儿园和小学普遍都为家长提供了这一险种的统一参保机会,因为它比由市财政统一投保的校园安全险适用赔付范围更大,金额也更高。如家长愿意参保,会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保单交到家长手中,如不愿意,也不会对孩子入园造成周公解梦和死人说话影响。

      那么,作为幼儿园是否应当向家长收取保险费?如果可以收取,标准又是如何呢?16日下午,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拨通了杭州市教育局的电话。

      初中初等教育处副处长吴俊告诉记者:“针对李先生遇到的问题,不知道该幼儿园收取的保险费是什么险种,比方说校园安全险就是由财政直接出资参保的,不需要学生家长缴费。而对于其他险种的参保,我们教育部门在监管上主要遵循两项原则。一是自愿原则,家长参保必须是自愿的,如家长不愿参保,幼儿园不得以此为由其子女入学。二是不代收原则,幼儿园不得代为收取保险费,收取时须是保险公司与家长之间直接发生关系。家长如发现幼儿园有违规行为,可向属地教育局反映并要求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