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1日晚9点,一辆虎在市滨江撞上了一辆奔驰SUV,事故造成奔驰车里两人严重受伤,抢救无效死亡。肇事车辆里的三个人不仅都喝了酒,其中还有两人是当地大队,但3人均不承认驾驶该车辆。图为驾驶的肇事虎车。
9月24日,记者从市获悉,21日21时许,在市滨江港务公司北侧弯道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辆红色虎越野客车内载有共计3人,酒后驾车与一辆黑色梅赛德斯-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,事故造成奔驰车驾驶人黄某某及乘车人艾某受伤、经抢救无效死亡,虎车内2名及另外1人受伤。
据市通报称,21日21时许,滨江港务公司北侧弯道处,悬挂辽BEM903号红色虎牌小型越野客车与悬挂黑DG5786号的黑色梅赛德斯-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,造成奔驰车驾驶人黄某某及乘车人艾某受伤、经抢救无效死亡;虎车内马成龙(男,29岁,前进大队,2013年公务员考录)、迟海超(男,27岁,前进大队,2011年公务员考录)及杨栋(男,26岁,桦川县人)受伤,两车严重损坏。
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,马成龙、迟海超、杨栋3人均饮酒,认定此交通事故系虎车驾驶人酒后驾驶,超越前方车辆时进入对向车道,与对向行驶的奔驰车相撞。
目前,肇事车辆的三名嫌疑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,已被机关采取了居住的强制措施。省市两级机关相关部门正在对肇事车辆及相关进行检验鉴定。结论确定、责任认定后,机关将依法对肇事驾驶人移送起诉,同时对责任依纪依规严肃追责。(记者 肖劲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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