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个未婚的小朋友,接到分手几年的前男友的短信,邀请她参加婚礼。
想起分手之时他发誓说你这样的女人永远不会有人要,伊气得泪雨滂沱。“这分明是,让我知道还是他先结婚了。”
她来找我,问到底怎么回复。“不去吧,显得心虚,去吧,又孤身一人,容易被他取笑。”
我教她,“你回短信,说不好意思,我最近换了手机,不知道你是哪位,能不能说下名字?”
她照样回了。那边果然就没了动静。
结婚邀请前女友,是什么心态?大概炫耀的成分居多,娶了个拿得出手的老婆,非得让各位“前辈”都来参观下不可。
既然知道这点小猫腻,又何必成全他。让他得意的出击,遇到沉默的空气,闪他一个空,失落不死他。
看,你还的记着我,我却连你的名字都叫不出来,马上高下立分。
高手交战,一凝神之间即分胜负,无需姿态难看的死缠烂打一番。
小朋友还是有点不,“要不找个帅哥冒充我男朋友,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一起出席婚礼,就像《失恋三十三天》那样?”
我敲她一记爆栗,“那是电影好不好,现实中哪里找那样贴心仗义毫不所图的男人去替自己出头?”而且稍微用力过猛,更容易露出败绩,让他在心里暗自讪笑,“啧啧,看这新买的衣服和僵硬的笑容,还有这貌合神离的一对。”
更满足心了。
人生有很多,常常只能自己熬过去。假外人之手,看似捷径,实际并不能解决掉真正的烦恼——你总得自己过了心里的这个坎,我告诉我的小朋友。
那些很不愉快的分手——过程中必然少不了争吵、、猜忌、争斗,曾经的温馨和感情荡然,余下的只有和。
爱的时候有多好,分手的时候就可能有多糟。不这样把旧日的情分全部、打碎,也不会真正彻底的分开。
被爱的时候,人们习惯示弱:几天没见,你看我多憔悴,你该知道我多在乎你;不被爱之后,人们习惯争强:分手后,你不知我过得多好,可见你对我根本不重要
这是人情世故之常态。但就像人生中很多事情一样,我们不能任由自己的性子来,而应该学会聪明一点去应付。
装得“我已不知你是谁”,已是最大的反击和羞辱。这比非要在旧日恋人面前表演自己“很好”,段数上高了不知多少倍。而一旦“应战”,“你过得好,我过得更好”,等于是了过去的战争,那些不甘心和幽怨,就会重新自己。
李碧华说过,“原来最大的不是、、、不屑,而是——不是你是谁呀。”最好是连名字都叫错,“弄错了,更显得对你没印象,不认识,你不过是阿猫阿狗——是的,这是对付仇敌的高招。”
过去的恋人不是仇敌,可是彼此之间有比仇敌更为复杂的纠缠和更为难堪的关系。这让恨都变得矫情,也显得自己好像输不起似的,还是“我已不知你是谁”最合适,不说恩怨,不说长短,只当一切都已经过去。
刚开始的时候必然是不记得,如果时间足够,到最后,就成真的了:
他伤过你,你气过怒过,但有一天从街头走过,你会好奇的看着似曾相识的背影,想不起来错过了谁——这将是时间能够做出的,最好的安排。也是一切俗世男女努力的方向。
(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新浪网立场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