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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(记者 林灵 实习生 梁岑)昨日,南宁晚报8版报道了8个月大女婴小子涵身患绝症(新闻回顾),其而富有爱心的父母欲在孩子离世后,捐献出她的器官救助他人。那么,小子涵父母的愿望能否实现呢?记者采访了南宁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专家了解到,由于小子涵身患先天性重疾,且年龄太小,器官发育尚未成熟,所以未能达到捐献标准。虽然很遗憾,但子涵父母表现出来的大爱和,仍然让我们并值得。
红十字会:
需对孩子状况进行评估
无常,即将逝去的小生命令人唏嘘,然而父母能够提出捐献孩子的器官,以延续他人生命,这样的令人。“自己的孩子既然救不了,能救别人的孩子也行!”小子涵父母这句朴实的话语,闪现出人性的。
可是,子涵父母的心愿能不能实现?小子涵能不能捐献器官?根据,我国捐献器官需经过红十字会这个平台。昨日,记者带着小子涵父母的嘱托来到南宁市红十字会,向负责器官捐献工作的救助救护部辉先生了解相关情况。
辉介绍了逝世后器官捐献的两种方式: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,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,待其身故后进行的器官捐献;二是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,待其身故后,其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达成一见,共同或委托代表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。小子涵无疑属于后一种方式。
捐献程序首先是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,填写捐献信息;然后联系器官摘取团队;之后对捐献者进行评估;最后是死亡判定。一般是心脑死亡后进行器官摘除。
辉提到,捐献器官后,红十字会会给捐献家庭一些困难补助,并为器官捐献者在青龙岗长安墓园内免费提供花葬服务,同时在纪念墙上留下捐献者的照片和名字。
至于小子涵能否捐赠器官,辉说,要给具有资质的医院对孩子的状况进行评估,才能判断是否能进行捐献。